针对联邦法院就陈长锋的裁决,行动党律师团队认为整个案件的裁决对许多人的疑惑作出了解答,其中就包括了即曾获得外国公民身份的人是没资格参加选举和成为州议员的。
不过,作为陈长锋医生的法律团队,他们始终认为,虽然取消资格是由于获得外国公民的行为而引起的,但上述取消资格也应在放弃外国公民后停止。放弃后,一切与外国公民有关的所有利弊均告终结。但是,联邦法院不同意他们的看法,他们必须尊重法院的裁决。有了这项定居的法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这参选与当选议员的标准是什么。
该法律团队指出,不幸之处是,法院认为国家立法议会的决定是不可辩驳的。换句话说,即使明显违反联邦宪法,也不能在法庭上质疑议长的行为。
他们接着说,砂沙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在他的书面判决中道:
13.最关键的是,我们的联邦宪法没有赋予议会确定选举结果有效性的管辖权。这是联邦法院第118条所承认的专门保留给选举法院的事项。
24.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表明,选举前和选举后制度的存在并非对《砂拉越宪法》的虚构的插入,而是砂拉 越《宪法》制定者故意设计的。这是在语言选择之外的另一种选择,即通过故意使用短语“已停止”来进行。
25.首先,就大选前后的二分法,尊重三权分立的学说,如果他们要继续答辩人的陈述,那就意味着,选举过后认为被告在选举请愿书中没有被取消资格,议会是有权无视选举法院的裁决的。实际上,可以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召开部长级议案来推翻这一决定。这个主张公然无视了他们的分权学说。
该决定开创了危险的先例,立法议会的议长可以选择无视所有基本原则,包括分权和司法裁决。
该律师团队认为,这场九司会审的裁决也将潘多拉盒给打开了,即暗示选举中败选一方只要心怀不满,是可以利用立法议会作为借口,取消获胜候选人的资格的。虽然砂政盟没有使用这种策略来破坏选举结果,但它给未来树立了危险先例。
在立法议会中拥有简单多数的任何联盟或政党都可以轻松地提出动议,通过该动议,然后取消其任何成员的资格,而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他们现在处在一条坎坷道路上,但他们仍然会坚持下去,直到另一个联邦法院做出推翻它的决定。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