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讯:浮罗岸区州议员张健仁呼吁,砂政府检讨现有“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政策,并建议政府因地制宜,根据地价设定不同收费标准,以免对郊区发展造成不公平打击。
也是实旦宾区国会议员的张健仁今日在砂州议会参与《土地法典(修正)法案2025》的辩论时,如是表示。
他认同,砂州政府落实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的初衷,即要求发展商在发展超过10英亩的地段为住宅用途时,必须缴付发展基金,由州政府兴建可负担房屋,协助贫困及弱势群体。然而,现有的执行机制存在不公,希望当局重新检讨并做出调整。
他指出,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在10至13.5英亩的发展地段,发展商必须按照每英亩1.3间可负担屋的成本来缴付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每间可负担屋的定价为11万令吉,意味着每英亩的发展基金约为14万3000令吉;若开发10英亩的地段,发展商将必须缴交约143万令吉。
“虽然制度本身有其良好目的,但由于古晋各地地价差异极大,政府一刀切的做法显得欠缺合理。例如在三哩、四哩等市中心地段,一英亩土地市价可高达800万,10英亩则是8000万令吉。这143万令吉的发展基金仅占土地价值的1%至2%。”
反之,他指出,在味源港、马当等地段,虽然也被归类为古晋城市地段,但市价每英亩可能只有30万至50万令吉,10英亩地则是300至500万令吉。若同样征收143令吉的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发展商所需缴交的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却占土地价值的40 – 25%。这大大加重发展成本,也对发展商造成严重负担。
因此,在土地价格差距如此悬殊的前提下,张健仁认为,政府若执意以一刀切的方式实施此机制,恐将对郊区或地价较低地区的发展构成沉重负担,也可能因此扼杀这些区域的发展潜能。
因此,张健仁呼吁,相关部长能重新检讨现有制度,考虑根据土地实际市值或分区域来计算可负担房屋发展基金,使政策更加公平合理,也不会影响低地价地区的发展,让更多人民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