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联花园第二期居民迟迟未获地契 人联不决问题先借口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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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房屋部长的沈桂贤应该做好他的工作,为砂拉越的购屋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而非通过其所属政党的同僚,为其无为大发厥词,还找了一个站不住脚的藉口。

这是我针对许德婉就嘉联花园(Taman Kalien)第二期房屋发展项目的地契文件年久未发放的课题,她的文告声明,是在为沈桂贤的不作为找借口。

须知,房屋和地契问题是属于州政府的管辖权限,州政府完全拥有“自主权”。

换言之,身为房屋部长的沈桂贤,在处理购屋者所面对的问题商,包括房屋迟竣工和地契年久未发放事宜,拥有绝对的权力。

负责管辖砂州房屋发展事宜的法律是《2013年房屋发展(控制和执照)条例》。该条例第27条阐明,如果发展商在进行房屋项目之际,有损购屋者的权益,部长有权指示该失责的发展商完成有关房屋项目,甚至可指示另一家发展商接管并控制有关的项目,确使该房屋项目得以完成交付。

对于任何一位购屋者来说,购买的房子将近20年仍未获得地契,他们的权益如何得以保障?发展商此举等同剥夺购屋者的权益,即抵触了《2013年房屋发展(管制和执照)条例》。

当我通过媒体文告向沈桂贤提出这个课题时,人联党的第一个反应不是要解决有关的问题,而是推卸责任,这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政府所为的彰显。

反观,当民主行动党的倪可敏受委为联邦房屋发展部长时,他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复兴全国各地所有被废弃的房屋项目,唯独砂拉越,倪可敏的部门无权插手,因为砂房屋部有自主权,以致于联邦政府不能介入处理砂州无良发展商所遗留下来的废置房屋项目,而复兴这些废置房屋的权力完全掌握房屋部长,即沈桂贤的手上。

可悲的是,砂拉越在管制房屋发展方面的拥有自主权,但砂拉越政府非但没有给予砂拉越平民和购屋者更好的权利,反而让纵容发展商为非作歹,鱼肉购屋者,而人联党手持自主权却不做事,对此事无动于衷,牺牲砂拉越人民的利益。

这也说明了为何人联党过去都有提名发展商代表为其候选人。

我呼吁砂盟政府,如果这位人联党的部长不能做好其房屋部长的工作,以保障广大购屋者的权益,那么,他应该被撤换。人民的利益应该优先,而非发展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