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对财政部长提出毫无根据的指责,法迪拉应该询问砂拉越政府,为什么同意终止泛婆罗洲大道(Pan Borneo Highway)的项目交付伙伴(PDP)合约。
于2月6日,砂州务秘书连同砂公共工程局(JKR)高层代表砂州政府,在布城的财政部办公室签署了泛婆大道PDP的相互终止合约。联邦政府则是由财政部代表。
在终止这项PDP合约后,泛婆大道的工程将由砂工程局直接管理,不再需经由该PDP公司多一层的管理和“抽佣”。 因此,政府所需支付的整个工程的成本,预计将从原本的219亿令吉减至188亿令吉,从而节省31亿令吉。
更感欣慰的是,财政部长林冠英也表示,此工程项目所省下的31亿令吉,将用于砂拉越的其他基本建设与发展。
在前朝政府和该PDP公司所签署的合约下,政府不只必须支付该PDP公司,整个泛婆大道工程数额的5.5%的佣金,还必须支付该PDP公司的全部开支(包括该PDP公司所有雇员、工程师等的薪酬津贴和其他开销)。这是一项极度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合约。
终止PDP协议后,政府无须缴付兴建成本5.5%的PDP佣金及该PDP公司的其他报销费用。这就是为什么终止PDP协议后,联邦政府可以节省31亿令吉。政府不仅可以节省那5.5%的佣金,而且还可以省下PDP那过多的报销费用。
至于前朝国阵政府为何会签署如此荒谬及过分昂贵的PDP合约,时任工程部长的法迪拉还欠砂拉越和马来西亚人民一个解释。
法迪拉声称根据在原本的PDP合约之下,泛婆罗洲大道工程的成本只有151亿3千万令吉,而如今成本则增至188亿令吉。
法迪拉这番指责是毫无根据的,它不只是对林冠英,更是对砂政盟(GPS)政府的攻击。如果泛婆罗洲大道的成本在该项PDP合约之下真是如法迪拉所说的只是151亿3千万令吉,那砂政盟政府为什么会同意终止该项PDP合约,并同意耗费188亿令吉由工程局直接管理泛婆罗洲大道工程?
因此,法迪拉在对联邦政府进行毫无根据的指责之前,我建议他先向砂政盟(GPS)政府厘清实情。
法迪拉应该记住,终止该项PDP合约是在砂州政府的同意下促成,并且是由砂州务秘书签署,而全国媒体代表则在现场见证这项签署仪式。如今看来,难道是法迪拉尤索与土保党及砂政盟领导层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