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仁抨击国民储蓄银行以“资金可疑”为由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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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 涉及前国民储蓄银行(BSN)职员的数百万令吉投资诈骗案受害者,在追讨损失时面对困难,因为该银行据称拒绝退还其认为来源“可疑”的资金。

砂拉越实旦宾国会议员兼浮罗岸区州议员张健仁指出,一些受害者之所以无法获得全额赔偿,是因为他们交给银行职员的现金,并非在案发前30天内从银行账户提取。

他说:“在BSN看来,好像把现金放在家里或办公室是一种罪行。”

“如果这笔现金不是在挪用事件发生前30天内从银行账户提取的,就会被视为‘可疑资金’,被当作‘非法资金’,因此BSN将不会退还被挪用的款项。”

他在一份文告中表示,在古晋BSN前职员所涉及的投资诈骗案中,共有20名受害者向他寻求协助。截至目前,14名受害者已成功取回全部款项,4人获得部分退款,而仍有2人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

这起争议源于去年12月揭发的一宗诈骗案,涉及古晋数名BSN职员。他们涉嫌游说客户投资一项据称由银行推出的信托基金。

受害者被要求在银行范围内交付现金作为投资款项,但这些钱据称并未被投入该基金,而是被涉案职员挪用。有关职员随后已被银行解雇。

张健仁指出,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该笔现金是在事件发生前一个月内从银行账户提取,银行便会将这笔钱视为“可疑资金”。

他形容这种理由“极其荒谬”,并指出银行是否需要为其职员所犯下的诈骗行为赔偿客户,不应取决于受害者资金的来源。

他说:“即使资金来源可疑,那也应该由警方调查存款人的资金来源,而不是银行以资金来源可疑为理由,推卸其因职员诈骗行为而必须赔偿受害者的法律责任。”

张健仁补充,在这20名受害者中,共有268万令吉现金被挪用,目前仍有约43万令吉尚未退还。

“其中一名受害者是一名餐饮业者,他损失了1万2000令吉投资款,因为这笔钱来自日常营业收入,而不是银行提款。

“另外一对夫妇也声称,他们用生意上的额外流动现金进行投资,因此被拒绝退款。”

张健仁表示,银行在其职员涉及诈骗时,对受害者作出赔偿的责任,与受害者资金来源无关。

他呼吁马来西亚财政部(MOF)介入此事,并指出BSN是一家政府拥有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利用客户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