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的处理和即将开始的疫苗接种 俞利文:召开国会有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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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市国会议员俞利文认为,即使在当前紧急状态下,政府应该允许国会以及国会特委会的召开,以提供重要的国会监督,尤其是我国在应对疫情的处理和即将于本月杪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计划。

俞利文补充,在他获推选为国会卫生、科学及革新特委会主席的时候,其中议程是卫生部,科学、工艺及革新部等相关机构必须每两周或每月向该特委会进行一次的疫情简报,包括政府应对疫情的公共卫生策略和疫苗接种计划等事宜及进展。

他补充,成立该特委会旨在从政府方面获取汇报,以了解政府在应对疫情方面的整体方案。同时,特委会也会召集来自私人领域、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相关专家提供意见,并向政府提呈报告反馈,以让政府能够采取高效的“全政府”和“全社会”策略模式来应对疫情。

俞利文今日发文告强调,在当前疫情肆虐时期,该特委会更发挥着关键作用,透过赋权予国会跨政党机制,确保政府在应对冠病大流行方面得以更加透明化且可信赖,这将有助于建立社会接受政府应对疫情的信心,尤其是在推动疫苗接种方面。

不过,他感到遗憾及失望的是,国会下议院秘书尼占麦丁日前致电告知,指政府在寻求总检察署的法律意见后,援引《2021年紧急条例》,即在紧急状态停罢召开国会下,所有的国会特委会均不被允许召开会议。

根据《2021年紧急条例》第14(1)(a)条文,只要是紧急状态期间,在《联邦宪法》中有关召集、要求和解散国会的规定即是无效。

不过,现在情况却与议长在1月12日所发表立场有所出入,议长当时声称所有国会跨政党组织和国会特委会的运作不受紧急状态影响,而且有效继续进行。

如今,政府借着紧急状态之名不允许召开国会特委会的举动,将对我国奉行民主制度构成威胁,进一步剥削国会跨政党组织约束国家事务的权限。

俞利文表示,国盟政府此举也明显违反了联邦宪法,尤其在宪法第43(3)条文中清楚阐明“内阁应该对国会集体负责”。

此外,联邦宪法也从未设想过在颁布紧急状态下让国会停罢。实际上,自1977年至2012年的35年间,我国曾历经四次紧急状态,但不影响国会召开。

俞利文认为,国盟政府以颁布紧急状态作为幌子促使国会停罢,甚至暂停所有相关国会组织的手法未免过于苛刻,这只会让国会民主大倒退。

他说,如果没有立法审议和问责,高官权贵的权力将变得过于强大而无法制衡,特别是在当前大流行期间所分配的拨款以管理及应对疫情方面,是极其危险的。

俞利文也说,国会下议院副议长阿莎丽娜致函予总检察长以捍卫立法机构的神圣,应该得到朝野政党的支持。同时,他亦促请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仑站在同样立场,共同捍卫国会的神圣以及权力分立原则。

“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更加需要召开国会,包括国会特委会,以实施有效抗疫方案度过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