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归天然气分配权却不见执法 杨薇讳:砂执法单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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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朋岭区州议员杨薇讳强调,砂政府应该明确说明涉及天然气分销相关的犯罪活动,其执法权属哪个部门或机构?而不是一味收紧法律,却没有执法。

她今午在砂议会参与2023 年天然气分配(修正)法案辩论时提出,该法案第5条文试图在原有的第23条文中,纳入附加第(5)及(6)条款,涉及逮捕、搜查、扣押及调查权力事项。

“原有的第23(1)条文,规定经‘总监’(Director)书面的授权者,在充份理由相信存在违法行为下有权展开调查。而第2条文是授权官员享有逮捕、扣押和调查权力,意味这些权力属于获得书面授权者。”

显见的,根据这项主要协议,涉及逮捕、搜查和调查的权力属于根据该被任命的授权官员。

这也正如她之前所提到的,天然气分销执法或权力授权属于砂拉越州政府的职权范围,而执法单位的设立还是需要向州政府汇报。

杨薇讳表示,随着砂议会在2016年11月21日通过2016年天然气分配法案,联邦政府已在2018年7月1日将天然气分配权归还予砂政府。而这次修正法案则增加相关获得授权官员的权力,不过,她相信砂议会殿堂大多数人,都对有关官员的身份一无所知。

“所谓获得授权的官员是否已经正式被任命?隶属哪个部门或机构?举例说,若民众发现与天然气分销相关犯罪活动,应当向谁举报?这些资讯应该在砂议会殿堂公布,让人民掌握。”

她强调,砂能从联邦获得天然气分配权固然是好事,惟这也意味更大责任,包括法律执行。既然与天然气分配有关的执法责任落在砂政府身上,砂政府应该透过本身单位监管及执行有关法律。

“但据我所知,砂政府仍没有对任何违法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原因是没有相关执法单位。让人震惊的是,砂明明已经获得与天然气分配相关监管及控制权,却在执法上显得不够积极。”

杨薇讳说,在联邦未将天然气分配权归还予砂之前,其监管单位是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警方及军人。但是,目前这些单位已经没有监管和执法的责任,一切都落在砂政府。据她了解,目前既然有人向内贸部、警方或军人举报与天然气分销相关罪案,他们也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她揭露,相关问题已在上个月浮出水面。有报道称,军人在西里京某油棕芭扣押2辆载满200个煤气桶的罗厘,并逮捕2名男子。不过,迄今未知后续进展?此案是否转交给砂政府单位采取进一步行动?显然大家一无所知。

“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类似的边界走私活动,我们究竟蒙受多少损失?”

她说,砂拉越政党联盟政府口口声声喊话要索回自主权,但一些权益索回时,却懵然不知所措,无法承担责任。须知道,煤气桶是津贴货品,若执法不力,只会导致走私活动愈加猖獗,砂政府就会蒙受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