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翰贤:禁足张健仁不能凭空定罪
议长与砂政府须公开证据交代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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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州议会议长与州政府必须清楚交代,究竟凭什么理据将浮罗岸区州议员张健仁逐出州议会?有关处分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还是执政党利用议会程序压制反对声音?

砂拉越社青团组织秘书张翰贤指出,整起争议源于张健仁在10月14日州议会辩论中,质疑政府以7,177万美元租赁一架市价约4,000万美元的私人飞机。然而,人联党籍交通部长李景胜随后却提出动议,指控张健仁误导议会、侮辱其他议员及使用未经证实的资料,并要求将他逐出议会。

“李景胜既然提出三项严重指控,就必须拿出证据。张健仁究竟哪句话误导议会?哪项言论构成侮辱?哪些资料未经证实?如果连事实依据都无法交代,凭什么要求议会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

张翰贤强调,议长的职责是确保议会程序公平公正,而不是任由执政党凭借人数优势,将未经充分证明的指控变成处分反对党议员的理由。

他说,自然公正原则强调,掌权者有权作出决定,不代表有关决定必然公平合理。即使程序形式上符合议事规则,也必须经得起事实与公正原则的检验。

尤其张健仁在动议处理当天并不在场,无法即时回应指控,议长更应确保有关处分具有充分理据,并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机会。

针对张健仁缺席州议会一事,张翰贤指出,张健仁早已向议长说明,必须前往吉隆坡国会,等待内政部长针对砂拉越毒品泛滥问题作出正式回应。

“追问毒品问题是国会议员履行职责,难道这也能被曲解为逃避州议会处分?”

他指出,有关动议是在张健仁完成辩论后才提出。议长与州政府究竟掌握什么证据,证明张健仁事先知道动议,并刻意缺席?

张翰贤也驳斥仅凭张健仁在面子书发布帖文,便推断他仍身在古晋的说法。

“现在是什么网络时代了?难道人在吉隆坡,就不能发布有关砂州议会的帖文?如果连社交媒体的基本运作都不了解,又如何凭一则帖文判断议员的行踪和动机?”

他强调,整起事件真正需要交代的是高达7,177万美元的私人飞机租赁争议,而不是一再针对提出质疑的议员。

如果政府认为张健仁的质疑有误,大可公开合同、数据及相关证据逐一反驳,而不是以禁足处分取代正面回应。

为此,张翰贤要求议长及州政府回答四个问题:

  1. 李景胜提出的三项指控,各有什么具体事实与证据支持?
  2. 是否有证据证明张健仁事先知道动议,并刻意缺席?
  3. 议长依据什么程序与标准作出处分?如何保障缺席议员的申辩权?
  4. 政府是否愿意公开私人飞机租赁的相关资料,回应人民对巨额开支的质疑?

张翰贤强调,议长的责任不是维护执政党的政治立场,而是捍卫州议会的公平与公信力。

“议会规则是为了维护民主监督,不是让掌权者借程序之名压制异议。政府若有理,就拿出证据;议长若公正,就公开理据。”

他最后指出,州议会不能只要求议员遵守规则,却拒绝向人民解释规则如何执行。

“权力可以来自多数,但公正不能由多数票决定。议长与州政府欠砂拉越人民的,不是一纸处分,而是一个经得起事实检验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