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实旦宾国会议员兼浮罗岸州议员张健仁呼吁国家储蓄银行(BSN),不要因拒绝全额退款而进一步惩罚一宗涉嫌涉及其前员工的投资诈骗案受害者。
张健仁表示,这家政府拥有的银行应对其员工所犯下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而不是对寻求赔偿的受害者施加他所形容为毫无正当理由的条件。
他是在一名女子寻求协助后作出上述呼吁。该女子在涉及一名前银行员工的投资计划中蒙受损失,但银行仅退还她损失金额的 40%。
根据张健仁透露,余女士于 2025年6月 在 BSN敦朱加路分行将 2万5000令吉现金交给当时的一名银行员工,并获得一张BSN Makmur 投资收据,作为银行确认收到该笔款项的证明。
“然而,当这宗涉嫌投资诈骗案在去年12月被揭发后,她才发现整笔钱已被该员工挪用,而该员工随后已被银行解雇。”他说。
张健仁指出,余 女士随后向银行提出索赔,要求BSN退还相关款项,但银行在上个月只退还了1万令吉。
“银行据称表示,剩余的1万5000令吉资金来源可疑,因为她没有提供任何从银行账户提取现金的记录。”
“这仿佛是在说,一个人手上持有现金就是一种罪行!”他说。
他指出,余 女士在古晋郊区经营一家小型杂货店,大多数交易都以现金进行,因此她持有这笔现金并不罕见。
张健仁也批评BSN的一项政策,即要求受害者证明交给银行员工的现金是在涉嫌挪用发生前30天内从银行账户提取,否则便无法获得全额退款。
“如果现金不是在该期限内从银行账户提取,BSN就会将其视为可疑资金,并拒绝退款。”
“BSN以这种理由拒绝向诈骗受害者退款,实在是荒谬至极。”张健仁说,并形容这项要求武断且不公平。
他认为,银行在员工执行职务期间所犯下的欺诈行为,对客户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理应与客户资金来源无关。
“即使资金来源可疑,那也应由警方负责调查,而不是银行以此作为拒绝赔偿受害者的理由。”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