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州议会议长与州政府必须清楚交代,究竟凭什么理据将浮罗岸区州议员张健仁逐出州议会?有关处分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还是执政党利用议会程序压制反对声音?
砂拉越社青团组织秘书张翰贤指出,整起争议源于张健仁在10月14日州议会辩论中,质疑政府以7,177万美元租赁一架市价约4,000万美元的私人飞机。然而,人联党籍交通部长李景胜随后却提出动议,指控张健仁误导议会、侮辱其他议员及使用未经证实的资料,并要求将他逐出议会。
“李景胜既然提出三项严重指控,就必须拿出证据。张健仁究竟哪句话误导议会?哪项言论构成侮辱?哪些资料未经证实?如果连事实依据都无法交代,凭什么要求议会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
张翰贤强调,议长的职责是确保议会程序公平公正,而不是任由执政党凭借人数优势,将未经充分证明的指控变成处分反对党议员的理由。
他说,自然公正原则强调,掌权者有权作出决定,不代表有关决定必然公平合理。即使程序形式上符合议事规则,也必须经得起事实与公正原则的检验。
尤其张健仁在动议处理当天并不在场,无法即时回应指控,议长更应确保有关处分具有充分理据,并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