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963年建国的架构 修宪让砂沙地位获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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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希盟主席张健仁强调,透过修宪马来西亚架构将倒回在1963年建国时期,即回到砂拉越、沙巴原本的区域,这是一个大格局。一旦砂沙地位在大原则上获得厘清,其它关于主权下放、税收分配、教育、医药等事宜仍会持续进行谈判。

“最主要是希盟踏出第一步,还原砂拉越、沙巴在建国时候所享有的宪法地位,不再是13州之一。”

他说,希盟新政府在国会提呈修宪动议,是希盟展示诚意归还砂拉越、沙巴在1963年建国宪法下原有地位。不过,在修宪法案的修词方面因为有着不同解读而存有争议。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2)条款内容于不同年修宪阐明如下:

(一)1963年的原有内容:
马来西亚联合邦是:
(a) 马来亚的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及登嘉楼;
(b) 婆罗洲的沙巴及砂拉越;及
(c) 新加坡

(二)国阵联邦政府于1976年修宪后的内容:
马来西亚联合邦是由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沙巴、砂拉越、雪兰莪及登嘉楼州属组成。

(三)希盟联邦政府于2019年修宪,明确把砂拉越、沙巴从13个州当中分割出来:
马来西亚联合邦:
(a) 西马半岛-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及登嘉楼;
(b) 沙巴及砂拉越

也为砂行动党主席兼国州议员的张健仁补充,新的修宪法案没有注“明婆罗洲”,或者“马来亚”,是因为律政司认为以现在情况不适宜使用有关字眼。

但是,新的法案基本上整个架构,马来西亚是由两组单位,即(a)组和(b)组形成,即还原1963年建国时期的整个国家架构。

至于修词在法案上的使用,他认为是见仁见智,因为每个律师都有本身认为较适当的草拟法案字眼,但比起修词,希盟更是注重在砂拉越、沙巴在马拉西亚的地位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