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长屋没有清洁水源供应 砂政府应引以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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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通长屋位于尼亚的实巴杜,拥有9户家庭。因为行管期政府援助品分配时爆发纠纷,数月前搬离原有长屋,目前居民选择由林通为屋长。因为属于临时搭建的长屋,加上低收入促使居民们的居住环境非常糟糕和简陋。不但需要多人拥挤的睡在共用空间的地板,还面对没水没电的困境。

上月到访该林通长屋后,看见居民们的生活惨况及聆听居民们心声,也亲眼看见老幼妇孺在黄泥湖里洗澡和刷牙。因此于心不忍,决定自费购买大水桶捐赠给有关长屋居民共用,最低限度可以靠储存雨水食用或洗刷用途。欣慰的是,在我通过本身面子书揭发居民困境和欲购买水桶后,一位李先生联络我表示希望捐赠一个大水桶。我非常感激李先生的慷慨,在弱势群体面对困境时自发性的伸出援手。

联合国曾于2010年的第六十四届大会以122票赞成、0票反对和4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宣布享有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一项人权。决议也重申各国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责任,并强调这些人权具有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等特性,必须全面、公正和公平地对待,必须在同一基础上受到同等重视。

干净水源是生活必需品,除了用于饮食还有清洁和烹饪使用。但是,对于林通长屋居民来说这是一项奢求。居民们无法在附近寻找水源,也没有井水可以使用。就算可以在很远的地区找到水源,也早已被棕油业发展的化学肥料和农药所污染。因此居民们唯有靠所捐赠的唯一水桶储存雨水使用,但诺是遇上旱季或是数天无雨,居民们将面对危机。

我呼吁有关地方的人民党州议员多下乡走访,亲眼看看他选区人民如何在糟糕的环境中生活。对于一位执政党议员来说,他应该感到羞耻因为已经是2020年了还有众多三玛拉汝州选区的郊外居民没有食水和电流供应。议员本身是否应该亲身寄宿一晚,看看本身是否可以在这样没有水电的环境生活。

本身能力有限,无法提供每户一粒大水桶。且供应每户干净食水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希望州政府自发性的援助,避免林通及其他无水源供应的长屋在旱季时断水。干净食水也可以减少居民患病,间接节省政府医药资源和节省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