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决非婚生子女可拥公民权 公民权事务特委会应正面表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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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郑爱鸰呼吁砂拉越负责公民权事务特别委员会的部长向内政部表达强烈要求勿对最近一起法庭裁决案件提出上诉。该裁决批准在马来西亚的一名大马籍父亲与一名外国籍母亲的非婚生子女授予公民身份。

特别委员会需要采取积极主动和正面的行动,以表达对法庭裁决的支持,而非处于被动的状态等待来自内政部的指示。更有必要向内政部传达的是严谨认真的看待最近被带上法庭的公民权案件和做出的裁决。他们必须谨记,司法是政府的第三权部门,与另外二权部门,即行政和立法是独立运作。政府的三权分立,是被赋予实质性的权力,各部门也被期望做到有实质上的制衡其他两个部门的行使权力。

话说回来,法庭最近的裁决令人感到无比的欣慰,司法部采取了大胆的立场,做了个不寻常的决定,为有外国配偶的马来西亚母亲在国外出生的孩子授予公民身份(尽管政府正在等待上诉);以及最新的马来西亚父亲与在马来西亚的外国人伴侣的非婚生子女授予公民身份的案例。

这些都是标杆性的案例,彰显出司法部思考可行方案,应该如何解决国内日益增多的儿童无国籍案件。更重要的是,这些决定是依据合理的法律论据和立法,同时结合了健康的实际考量,为无辜的儿童伸张正义。

司法部显然已经透过这些案件作出表述。问题是–国盟政府的行政部门是否做好准备遵循指示方向?或是会拒绝司法部的指引方向,继续在黑暗中盲目摸索?与此同时,在国内记录着越来越多的无国籍者,而对那些发现自己置身在这些人造狼坑里的孩子没有感到任何内疚?

在砂拉越,我们也有数量可观的案件,并分为两种类型。由于这两个案件提交上法庭,特别是非婚生子女案件,如果这些案件遭到政府提出上诉,那么砂拉越将会有很多的家庭无法幸免于要经历冗长和繁杂的公民权申请过程,而且成功机率还很渺茫。

法庭案件已经树立了先例,政府行政部门应该毫无保留地遵循。如果砂政盟政府只要有微小意愿去减少我们孩子中的无国籍状态,那么他们应该毫不迟缓、坚定的向联邦政府表现出智慧,以及传达将跟随司法部方向的讯息。

有鉴于此,我敦促砂拉越的部长不要错过这个机会,为那些因为是父母亲的过错而需要付出代价,陷入困境的孩子们做出正确的事情。砂拉越需要代表我们的孩子出面发声,并要尽其所能的减少遭受这种苦难的儿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