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召车司机更新路税频遇问题 林思健吁交通部避免繁文缛节

581

林思健上议员指出,由于电子召车服务公司对于电召车司机的电召交通工具证件(EVP)持有的问题反映,不闻不问、不负责任,导致这些有意停止继续作业的司机面对更新路税的问题,也建议应该避开不必要的繁文缛节。

根据程序,他们必须获得相关公司的证明信函,才能够证实他们已经停止成为该公司的电召车司机后,才能够将原本的商用路税,转至私家车,否则就会搁置无法处理。

“这导致这些原本持有商用车辆路税的司机,当他们无意继续作业,却面对他们路税无法更新,甚至已经逾期。”

他较早前有在美里与其中两位司机见面,他随后即刻致函予交通部长魏家祥高级机要秘书,他也已经了解这情况,但是迟迟未获得相关公司高层给予回应,包括为这些司机提供相关证明信函,让他们能够处理转换私家车路税的手续。

在上议院参与财政预算案辩论时,基于标准作业程序而上议院会议召开时限缩短,每一位上议员在辩论的环节仅有10分钟的时间。

虽然如此,他在最后时,仍然能够将电子召车服务司机所面对的课题,在议会上反映,希望下周在部门总结时,可是获得交通部的答覆。

林思健说,他在有关公司没有回应的情况,被迫将这问题提呈上我国最高的立法机构国会上议院。除了反映这问题,他也建议有关当局能够豁免繁文缛节,包括不需要通过公司,应该由司机本身决定,毕竟这是自雇模式,就是人人是雇主。

他认为,当司机在决定要转换时,应该有自主权,并在停止成为有关公司电召车司机时,照理应该可以即刻通知有关当局后,就能够获得更新路税。

“为何要增加相关文件,规定必须要有来自电子召车公司的信函才能够处理,当局应该检讨行政上的繁文缛节,能够更简化相关程序,避免类似遭遇再次上演,让电子召车司机遭殃,可是却申诉无门,感到非常无助。”

他促请当局不仅要解决这问题,也需要设法防止及简化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可以从中避免不必要的困扰,及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