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公司合并不利消费者权益 MCMC应介入调查并不给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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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应该就天地通(Celcom)与数码网络(DIGI)拟议的合并事宜作出调查,并不给予批准。

根据马来西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电讯行业的监管机构,其中马来西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33条文阐明:“持有执照者不得进行可降低电讯市场竞争力之举。”

不过,根据该法令第140条文,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可以批准持有执照者以“国家利益”为由作出的申请。

目前,马来西亚有4大主要的电讯公司,即:

  1. 数码网络(DIGI)-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拥有1060万名手机用户;
  2. Maxis- 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拥有950万名手机用户;
  3. 天地通(Celcom)-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拥有800万名手机用户;
  4. U Mobile- 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拥有700万名手机用户

一旦天地通和数码网络合并后,就可以掌控马来西亚电讯市场超过50%的手机用户。这将大大减少马来西亚广大消费者的选择,且不利于消费者在选择和价格上的权益。

毫无疑问,这项合并将会对大马电讯市场带来反竞争的效果,这也抵触马来西亚《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33条文,再者,这项合并没有任何“国家利益”可言,可让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给予批准。

在2015年,瑞典电信公司TeliaSonera和挪威电信公司Telenor宣布拟议合并,当时两家公司声称合并后将促进网络和科技的投资,并让丹麦的消费者受益。当时,瑞典的欧盟委员会则担心该合并计划可能导致涨价和减少创新,以及其余两家公司TDC和Three Denmark面对限制竞争的约束,随即展开调查。

最终,两家公司基于无法证实拟议的合并计划会对丹麦消费者真正带来利益而宣告取消合并。

上述个案与马来西亚目前电讯业的情况相似,我国也有4家主要的电讯公司,如果合并成功,我国的电讯公司就会从原有的4家减至3家,而合并后的电讯公司将掌控50%以上的市场,导致其余两家公司无法在市场上有效的竞争。

亚通总裁兼集团总执行长Datuk Izzaddin Idris于4月8日在特别汇报会上被询及两家公司会否合并孟加拉业务时,他透露,合并业务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违反反竞争法。

如果甚至是孟加拉也有法律禁止类似合并计划来保护其消费者的利益,那么马来西亚更不应该在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方面落于人后。

对此,为了我国3200万名消费者的利益,我呼吁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即刻采取行动,不要批准这项拟议中的合并计划。

张健仁
砂行动党主席
实旦宾区国会议员 / 哥打圣淘沙区州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