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财政“黑洞”案 民选议员不能问责政府 张健仁:GPS是在打压议会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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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砂州政府因我发表砂州政府财政“黑洞”而提出诽谤诉讼案,砂拉越民主行动党准备打一场冗长的官司。

砂行动党的立场是,政府没有法律地位对任何人提出诽谤诉讼。这也是大多数先进国的法律,包括英国在内,而马来西亚的诽谤法是源自英国。政府没有法律地位可提出诽谤诉讼的基本原理是,政府是人民选票所投选出来,就必须以开放的态度面对所有人民的批评和指责。

所有政府都必须对财务管理相关的问题负责及给予交代,因为政府是在管理人民的钱财,而不是通过诽谤诉讼来拒绝被批评。

遗憾的是,砂州政府的立场却是,政府有权提出诽谤诉讼。

在此诉讼案还未正式开庭审讯之前,我的律师把“政府是否有法律地位以诽谤官司起诉人民”这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带上联邦法院,要求联邦法院优先做个判决,到底在马来西亚,政府是否有法律地位以诽谤官司起诉人民。

最终,联邦法院判决,即便英国的法律是政府不可以诽谤官司起诉人民,但我国的法律有别于英国或其他英联邦国家,在我国,政府有法律地位以诽谤官司起诉人民。同时,联邦法院也判决我必须交付10万令吉的堂费。

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对于言论自由的权利,肯定是一个大打击。

联邦法院的裁决也会使到各种对于政府的评论与批评,如“政府歧视一些人”,“这是一个贪污的政府”,“这是一个无情的政府”都有可能面对政府采取诽谤诉讼对付。

虽然行动党已是联邦政府一员,不过我们不要利用这种不合理的法庭先例打压言论自由。如有需要,我们将争取修正法律,即撤除政府提出诽谤诉讼的法律权力与地位。

至于“黑洞”案,鉴于联邦法院裁决砂州政府有法律地位提出诽谤诉讼,案件将会继续在古晋高庭开审。这是一项对涉及数十亿令吉的砂州资金去向提出质疑的重要案件,我们有一个律师团队,包括一些知名的宪法律师提供帮助。

我们也预计此官司将会持续一段很长的时间,并且涉及的费用庞大,其中包括联邦法院喻令的10万令吉堂费。

行动党别无选择,只能以主办筹款晚宴来筹集所需的法律资金,以继续这场漫长的法律斗争。

我们呼吁民众给予全力的支持,同时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给予行动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