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文凭可报考CLP 以宏观角度承认统考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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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马来西亚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承认独中统考文凭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的资格之一,砂希盟主席张健仁指出,这意味统考文凭与STPM和A Level文聘是同等资格,若以宏观的角度来看,也说明希盟对承认统考文凭再迈进了一步,这对独中生而言是一大佳音。

张健仁召开新闻新闻发布会指出,相信在新政府之下,承认统考文凭的课题将会获得圆满解决。

也为行动党国州议员的张健仁表示,难免有者说这是希盟的“U”转,但这是希盟为了民意而俯顺民意而调整政策,所以对他而言并不“U”转。

张健仁也说,早前正因为小拿破仑作出决定,所以就必须由最高层作出决策,以纠正那些对于人民不公平的政策。

鉴于此,他强调将积极跟进有关事宜,尤其是争取我国政府大学承认统考文聘上继续努力。

据了解,马来西亚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已认同高中三的统考资格,可接受为和高级教育文凭(STPM)同等的要求条件,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

此外,统考资格持有者必须在高中三的统考中至少考获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教育文凭(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的考试中考获至少5科优等,即能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