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州居民≠砂拉越人 砂政盟企图模糊宪法定义行为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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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行动党圣淘沙区州议员张健仁特别助理江峰年表示,砂政盟至今拒绝回应何谓“砂拉越人”?砂政盟甚至拒绝在砂拉越州宪法中提及“ 砂拉越人”一词。

他说,对有些人而言,砂拉越人是在该州出生的人。 另一些人的标准甚至更高,他们认为亲生父母中其中一人必须出生于砂拉越。而有些人则认为砂拉越人应是将砂拉越视为永久居所的人。

无论是哪种观点,意见的差异都源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砂宪法中,根本没有提及“砂拉越人”一词,因此也没有对“砂拉越人”一词的定义。

“口口声声捍卫‘砂拉越人’的砂政盟,原本应该在11月州议会修宪中,将‘砂拉越人’一词加入砂拉越宪法,但遗憾的是,砂政盟却没有这样做。”

江峰年指出,砂政盟可以轻易的将宪法中“该州居民”(如联邦宪法中所述)定义为“砂拉越人”,再给于“砂拉越人”一词,一个适当的定义。但57年来,砂政盟都没这样做,而今次修宪又再失之交臂。

在犯错之后,砂政盟议员和人联党试图转移人民的视线,通过挑战砂行动党提出法律诉讼以寻求法院对最近宪法修正案的解释。这是掩盖自己愚蠢行为的最荒谬借口。

他强调,砂政盟应直接在宪法中插入“ 砂拉越人”一词,这将成为仅针对砂拉越人的州立议会议员的标准。

“若砂政盟同意加入“砂拉越人”一词,那才是真正赋予砂拉越人民权力。否则,他们提出的所有论据仅是有名无实,没有实质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