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联未到大选先违反选举制度 社青团报警要求选委会介入调查

613

人联党领袖违反选举制度,民主行动党古晋社青团向警方报案,要求选举委员会介入调查,以公平对待所有政党并尊重选举制度。

根据新闻报道,人联党浮罗岸区潜能候选人于19日移交砂政盟(GPS)旗帜予商店/咖啡店业者,也将印有砂政盟标志的类似选票海报一并移交。

因此,古晋社青团团长陈方其今早在张健仁的特别助理陈国彬的陪同下,前往实加玛警署报案。

陈国彬向媒体指出,人联党在非选举期间,印制有砂政盟标志的类似选票海报,甚至将有关海报张贴在墙上,此举明显已抵触选举法令。

他说,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1)(m)条文阐明,任何包含选票或类似选票内容的广告、传单、标语牌或海报印制,只允许在选举期间使用。

他补充,在该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同时,违例者也将丧失选民资格,为期5年;若违例者在选举中当选,其议席将悬空,也失去候选人参选资格。

陈国彬强调,人联党身为执政党理应清楚选举制度,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尤其有些政治宣传只有在选举期间才可以进行。惟,人联党不仅将印有砂政盟标志的类似选票海报公开分派,甚至还张贴在墙上,如此举动已经过头。

鉴此,古晋社青团针对此事报警,同时要求选举委员会介入调查,以公平对待所有政党并尊重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