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合法领养无国籍孩童身份证少了K 杨薇讳:国民登记局需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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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动党朋岭区州议员杨薇讳表示,6名无国籍儿童申请马来西亚公民权,惟他们获得的身份证并没有象征砂拉越人的“K”身份,这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她今日在州立法议会参与砂拉越2023年财政预算案辩论时说,内政部长当时授予他们公民权,但砂拉越州务秘书和砂移民局却认为不适合为他们的身份证注明“K”身份。“K”是意味着他们是砂拉越人,可以不受限制在砂拉越逗留和工作。

她指出,在2021 年8月,其中3人发现身份证上没有“K”身份。国民登记局当时告知他们的父母,即他们的孩子不符合资格获得“K”身份,因为他们的亲生父母身份不明,因此他们与砂拉越没有关系。

“在8月20日,我诗巫的同事也致函砂州务秘书,呼吁将“K”身份纳入他们的身份证中,理由是他们应该正确地获得承认为砂拉越人,因为他们在砂拉越出生,并合法被砂拉越父母收养。惟,这封信函没有任何回应。”

在今年7月,我们再向诗巫国民登记局办事处提出此事,国民登记局转交给砂移民局批准,不过至今还是没有回应。

同时,今年 7月起,我们所协助的另外3名申请公民权儿童,内政部授予的身份证上也是没有“K”身份。

杨薇讳强调,上述所有6名儿童均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文获得公民权身份,并由砂拉越父母合法领养。因此,当局以他们与砂拉越没有关系为由,拒绝授予“K”身份,这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由于这6名孩子都是砂拉越父母合法领养,因此砂拉越关系在处理领养文件时就已经存在,应被接受。当他们成功根据第 15A条文获得身份证时,当局也不应该去考虑这些问题,再加上收养程序是合法的,“K”身份应毫无疑问地纳入在他们身份证中。”

她说,除非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否则拒绝在他们身份证纳入“K”身份是毫无意义的做法。这些孩子均在砂拉越出生,由于早前没有国籍,他们甚至从未离开砂拉越到马来西亚其他州属。他们当中许多人来自贫困背景,没有足够经济能力,能在每3个月进出砂拉越,遵守砂拉越对非砂拉越人的移民条例。

让这些孩子的家人感到非常痛苦的是,他们无国籍的孩子最终获得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后,却被拒绝认可是砂拉越人。这问题必须立即纠正,砂州务秘书及移民局必须承认这些孩子的领养身份,作为他们与砂拉越关系的确凿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