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闭路电视如虚设 林思健吁警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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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健上议员要求警方针对美里中央警署闭路电视如同虚设展开调查,他怀疑当中大有内情,是否有人故意让之无法正常操作,为了掩盖他们在警局和扣留室的一举一动,为了逃避法眼,避免留下证据。

他相信,这根本就是有意图不轨、带有恶毒的动机,也是破坏和犯罪的行为,他呼吁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下令有武吉阿曼总部的队伍调查上述闭路电视设备的问题,当中可能并不单纯。

林思健说,调查矛头必须指向办公室在中央警署的局长,及刑事调查组主任,是否有掩盖的刑事责任,导致闭路电视无法正常运作,而在关键时显得英雄无用武之地,正如本月9日发生少女被性侵犯的案件,就无发挥作用。

针对此事,他提出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166条文,即是如何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的没有跟从指令行事导致他人受到伤害,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最高监禁1年获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署电眼无法存档是不可置信的,警方是捍卫法律,防止并打击罪犯,但是他们却自己没有以身作则及树立榜样,安装闭路电视,却没有正常运作,如何取信于民众,让人们在个人的场所、住家、店屋或是办公室安装闭路电视以协助警方破案。”

同时是砂希盟秘书的他希望总警长能够一并彻查这事件当中的疑云,为何会如此﹖是何方安置这闭路电视,其保养记录如何操作,最近一次的保养日期,是何人批准及什么工作人员安排这工作?

他相信警方有负责后勤的部门负责这些所有的设备。无论是局长、刑事调查组主任,及负责行政的部门的长官都应该被调查,让他们解释清楚、说明白,到底哪里出错,以防止未来会陆续出现类似情况。

因此,上述事件中,除了要改进电眼设备,也要揪出失职的警官,才能引起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