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赋予青年决策权 修宪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

994

南兰区国会议员刘强燕指出,希盟落实竞选宣言,将在本次国会会议中,修改宪法,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是要让更多时代青年拥有决策权,塑造“我的国家,我负责”的健全民主与社会体制。

她说,降低投票年龄是目前全球的大趋势,无可避免的,不够成熟成为了这次修宪反弹声浪的主要凭据。然而,在今天的e时代,18岁的青年真的还是处於“懵懂”的年龄吗?答案是否定的。

她认为,人民应该理性的看待新时代青年的定义与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事实上,在马来西亚,18岁的青年已被归入成年的范畴内(1971年成年法令),需要负完整的刑事责任丶缴纳税务丶合法结婚丶入教丶签合约等等。

“因此,赋予青年更重要的社会与国家角色,让他们履行公民义务以及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力,实际的参与决策,以决定国家及他们的未来,应是顺理成章的事。”

刘强燕国会议员说,希盟政府拉抬青年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的行动,还包括将于2020年修改《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恢复校园自主权和归还学生自治权利,并修改阻止大学生在校园内参加政治活动和加入政党的条文。

她表示,在亚洲,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一样,是属於21岁“高龄”投票的民主国家。日本的投票年龄是18岁,韩国19岁丶台湾18岁丶印尼17岁。甚至巴西丶阿根廷和苏格兰,16岁的公民就有投票权。

她说,国家的选举法令是早在1957年马来亚时期,参考英国法律与成人的定义所拟定的,1963年马来西亚联合邦组成後,被纳入宪法中,一直延用到现在。在长达62年的岁月当中,有关法令并未依据国家及社会的发展与进程,在投票年龄方面做出必要的修正。

刘强燕国会议员认为,加强各年龄层国人的政治意识,以及社会与国家责任的认知,才是彻底解决人民对“政治责任”错误认知的问题,进而提升民主的素养。

她呼吁朝野政党丶民运组织丶社会团体等,共同付出努力,加强国人,包括青年与中老成年的政治教育工作,提升他们的政治意识以及辨别是非的能力,灌输国家与社会利益永远优先,排除利己主义的正确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