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更趋成熟 刘强燕:让残暴者付出法律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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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兰区国会议员兼砂拉越民主行动党宣传秘书刘强燕感谢希盟政府,在废死的课题上聆听人民的声音,调整了最初的建议,只是废除“强制性死刑”。

她表示,这种做法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并且“堵住”了法令上所可能出现的漏洞,除了让残暴者付出法律罪责,也避免了因调查与检控程序的疏失,而造成冤案的发生。

她说,这也符合希盟竞选宣言第27项,即废除残暴的法令,包括废除所有法令中的强制性死刑。这种做法将使我国的法律更趋成熟,并迎合社会的需求。

她认为,政府将赋予法官裁量权,以决定是否判处被告死刑的做法是合理与正确的。因为法官听审了整个案件过程后,对案情来龙以脉了如指掌,无疑是最佳与最适当的“裁量人”。

政府将修改两项涉及强制性死刑的法令,即刑事法典和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在刑事法典下涉及九项罪刑,军火法令则有两项罪刑。

“我之前已经清楚地传达民意,死刑不能完全被废除,除了马来西亚的法治发展还未达致足够的水平,更重要的是,我国社会的发展还需要法律的钳制,来保护人民的安全与权益。”

刘强燕强调,在未来制定的法律与政策上,她将会加强监督,并传递民意,以使我国的法律与政策更趋完善。

她谴责那些在社交媒体上,对希盟政府进行无根据的指控和谩骂的人。显然的,这些人无视希盟政府在政策上注入民意的良好施政,只是企图煽动人民的情绪,来达到自私的政治目的。

“我认为,在希盟政府积极重建国家经济与社会制度的当儿,各党派应该放下政治上的歧见,一起努力加速各领域的复苏和发展,不要做扯后腿且让人民厌恶的政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