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字眼裁决 避免砂民将其唾弃 砂政盟应阻止联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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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行动党峇都吉当支部主席阿都阿兹表示,在 Jill Ireland v Home Ministry 一案中,吉隆坡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允许全国范围内的基督徒在宗教刊物中使用“Allah”一词和其他三个阿拉伯词–Baitullah(“神殿”),Kaabah(麦加最圣洁的神殿)和Solat(祷告)。

他表示,Muafakat National(全民共识 )在判决后就举行会议,准备将该裁决上诉至上诉法院。由超民族主义的巫统和超和伊斯兰党组成全民共识在昨天发表联合声明,该联盟将认真看待高等法院对于允许非穆斯林在出版物中使用伊斯兰字眼的裁决。这极右翼政治联盟还呼吁国盟政府采取主动行动,以加快在联邦宪法框架内实施更统一的法律体系。

“砂政盟可以试图否认它们是国盟政府的一部分,但却不能抹杀自己身在其中的事实。”

对于全民共识的联合声明,砂政盟一直非常安静。砂政盟内的成员党更是无一发表正式声明来谴责或批评全民共识。鉴此,砂政盟作为联邦内阁的一份子,如果国盟决定将案件提交上诉庭,那么砂政盟就应对民众负责。这表示国盟领导的联邦政府就此问题所做出的任何集体决定都得到了砂政盟明着或默许同意。

阿都阿兹指出,过去,当砂政盟在野时,该联盟一直在批评当时的希盟政府。 几乎所有希盟的决策都遭到砂政盟领导人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宣称自己是所谓的“砂拉越捍卫者”。实际上,砂政盟甚至不惜歪曲事实大肆宣传,说希盟并没有像 1963 年《联邦宪法》和《马来西亚协定》所规定的那样保护砂拉越的权利。作为历史的一部分。在他们连同巫统、土团、伊斯兰等党组建称后门政府之后,发生了什么?从那时起,砂政盟噤若寒蝉。

阿都阿兹表示,如果砂政盟不对全民共识的联合声明做出反应,那么砂拉越人在即将举行的州选举中放弃该联盟是明智的。因为砂政盟完全未能按照 1963 年《联邦宪法》和《马来西亚协定》的规定保护好砂拉越人的权利。是砂拉越人都不应该对砂政盟的这种无知给予任何支持。

2021 年 3 月 11 日
阿都阿兹依莎
张健仁特别助理
砂行动党峇都吉当支部主席
实旦宾社青团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