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污染环境危害他人健康 林思健盼当局妥善引导提高民众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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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行动党秘书林思健律师接获市民投报,指百利达欣欣花园有居民时常露天焚烧,造成空气和环境污染。

居于该处的居民许先生告知,他的邻居多次露天燃烧,屡劝不听。

“他本身曾经就此事向市政局投诉,希望当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唯不得要领。每当邻居公开焚烧时,许先生都向有立即当局投诉,可是日复一日却不见当局采取任何行动。”

频密的焚烧不但照成严重的空气污染,也对邻近居民的健康构成了威胁。

林思健表示,公开焚烧违法,可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下展开执法行动,违例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每项违法行为,还可以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

“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克制和关心,不要再露天焚烧。焚烧所散发刺鼻的臭烟不但照成严重的空气和环境污染,长期还会导致呼吸道疾病等健康问题。我希望有关当局可以协助处理,不要视而不见。”

林思健补充:“除了应该认真执法,有关当局也应该更注重教育和教导,提高人民保护环境的公民意识。”

林思健说:“当局接获投报后,理应着手进行调查,并联络其他任何有关部门的配合行动执法,而不是一直敷衍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