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骗案受害人争取公道 政府应强制银行承担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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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希望联盟秘书林思健律师建议政府,有必要强制商业银行为电子银行诈骗案受害者,承担财务损失的赔偿。

林思健是在日前和一名受害者家属会面后发表谈话,并承诺代表受害者向有关银行争取公道,取回窃走的失款。

“根据受害者家属的陈述,他们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发觉户口内的存款被转移到付款网站如GRAB PAY和 SHOPPE,在发现存款不翼而飞后,也求助无名,非常无奈和沮丧。”

林思健认为,银行方面应承担诈骗案中受害者所蒙受的失款,因这些都是他们毕生储蓄。

“银行系统其实可以对于客户的存款纪录和交易习惯了如指掌,这些客户向来都不曾付转帐到付款网站或进行网络购物,所以这是被第三方侵入银行本身的保安系统,导致客户面对损失。”

往往客户前往银行交涉时都被告知必须和总行联系,这些繁文缛节确实非常懊恼,且报警后,也得不到很大的帮助,皆是石沈大海,干案者始终逍遥法外,这对于无辜面对损失的客户非常不公平。

他说,由2017年至2022年6月,相关部门在国会答覆时透露,电子户头诈骗案对储蓄户头持有人所造成的损失,达29亿7000万令吉。

“根据资料显示,国内6大商业银行的净利润为1250亿令吉,若与2017至2022年电子诈骗案所造成29亿7000万令吉损失相比,不到该净利3%水平。”

他说,唯有强制银行为受害者赔偿损失,那么,银行当局则会致力于提升和加强电子银行转账的保安系统,这样一来电讯诈骗案或会跟着减少。

林思健希望政府尽快提出法案,强制银行在类似情况下,保障客户群体的血汗钱,一切疑点利益也应该归属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