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与限制非伊斯兰宗教法案 违反MA63契约精神 黄拔明:国会应反对通过

375

民主行动党泗里街支部副主席黄拔明表示,强烈反对通过“控制与限制非伊斯兰宗教的法案”.

该支部非常关注副宗教事务部长拿督阿末玛祖日前倡议通过法案,以控制及限制非伊斯兰宗教在大马的发展,尤其是关系到砂拉越.

有关的倡议完全违反及产生矛盾,在马来亚联邦、沙巴、新加坡及砂拉越组成马来西亚的1963年大马的契约(MA63)下,它阐明在联邦宪法下的信仰自由.虽然伊斯兰是官方宗教,但是在联邦宪法保障下及州政府保证下,人们可以自由信奉基督教、佛教、兴都数、孔教及其他宗教及允许自由发展的空间.我们应该保持原状,在先辈同意的大马契约(MA63)下的精神,確保及维续保持在大马的信仰自由.

“我们不应该让伊斯兰党(PAS)来超越我们及大马宪法的保障,信仰自由.我们重申,如果砂人联党/砂政盟不支持伊兰党/国盟组成后门政府,就不会有“控制及限制非伊斯兰宗教”的法案.

虽然国盟倡议“一个大马家庭,”概念,却对宗政信仰越来越不能忍耐.我们砂拉越应该群起社绝极端,以免太迟了.我们应该在来届州大选中,善用手中的一票.行使政治权力.

我们再次呼吁,坚决反对任何尝试通过控制及限制大马非伊斯兰宗教的法案,因为在大马宪法保障下,人民可以信仰自由.

黄拔明
民行党泗支部副主席
13/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