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政府应检讨房屋发展法典 提高砂人民购屋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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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民主行动党呼吁,砂政府应修改砂拉越房屋发展条例的相关部分及其标准买卖合约的条文,至少确保砂拉越的购屋者能够享有与西马相同或更好的权益和保障。

砂行动党秘书林思健律师指出,根据2021年1月,联邦法院裁决,在西马,发展商再房屋买卖合约下的交屋日期应从购屋者缴付订金(Booking Fee)之日开始计算,而非从之后的房屋买卖合约日期算起。

“上诉判决加强了购屋者的权益,是获得民众欢迎的联邦法院裁决。”

但是,日前古晋高庭在诠释砂拉越房屋发展条例下所指定的标准买卖合约条文时,作出裁决,根据砂拉越的条例,交屋日期只能从房屋买卖合约之日期开始计算,而非从缴付订金之日算起。

换言之,根据古晋高庭的裁决,砂拉越房屋发展条例的条文与西马的类似条文相比之下,前者对购屋者较为不利。

因此,砂人民皆希望砂政府可以认真研究,检讨当前的法典,确保购屋者的基本权益获得保障。

“众所周知,支付订金和签署买卖合约的日期可能相隔数月之久,砂拉越的相关条例所带来漏洞,让发展商可以绕过24个月的完成和交屋期限,这肯定有损购屋者的基本权益。”

砂政盟政府在议会控制了93巴仙议席,作为强大的政府,它应该花多点心思为平民百姓思考,尤其是通过修改法律来保护普通民众作为购屋者的权益,同时也能确保发展商了解法律的保障,共同营造多赢的局面。

林思健强调,联邦法院的判决绝对有可取之处,值得砂政府探讨其中,以落实更加有利平民百姓的政策,这就是政府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