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咨委会指砂胜诉获法律保障 周政新:砂政府向国油妥协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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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绒峇都区州议员周政新表示砂拉越必须透过法律途径向国油征收石油产品销售,行动党的立场是销售税的事件既然砂认为本身具备征收的权力,国油则认为没有,理应完成法律程序,而且砂之前已经在法庭的判决获得勝力。

“很难想象砂政盟政府如何会与国油达到后者缴付20亿令吉销售税这样的决定,2019年的销售不仅是20亿,砂政盟若是为了维护砂整体的权益,就不应让出这么多。”

他对于昨日出席的砂立法议会1963年大马立国契约咨询委员会会议受访问时说,毫无疑问砂之前的诉讼已经获得让国油能够缴付销售税的法律的地位,就是砂已经在高等法庭获得正面的成果,这是可以获得一定的法律保障与地位。

砂政盟之前成为联邦国盟政府,即加入巫统与伊斯兰党阵营那时的谈判,他们是造王者,也有更多谈判的筹码与工具,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及更好的结果,却做出这么多让步,而且还少收销售税,让人质疑背后有何议程。

“身为造王者是最有条件为砂争取最大利益,难道又要再卖砂权益一次?”

虽然说国油要上诉,砂若是决心要维护本身的权益,既然大马是法治国家,就得让法庭进行判决,透过法庭的最终裁决一劳永逸的解决这纠纷。

周政新说,联邦政府的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2012年领海法令过去数十年来与砂的权益都有纠纷,联邦政府也表明本身的地位,因此,砂政府有必要做好准备,持着政治决心,包括持续通过法庭诉讼获得及索回砂拉越的权益, 一劳永逸的解决彼此间的问题。

他强调,我国宪法说明解决州与联邦法令的冲突,通过法庭进行裁决是解决问题方式。但是为何一直以来都摇擺不决?直接影响砂本身的权益到今天这个地步。